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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宗旨

北京地区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Water influence report in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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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专业编制北京地区水影响评价报告,有意联系13911268021 沈工
根据 《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一)建设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编制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1.年取(用)新水量大于10万立方米的,新打、更新机井;
2.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中心城次支路除外);
3.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或者跨蓄滞洪区的;
4.改变排水分区和排水路由、低洼地区等受洪涝影响较大的;
5.下凹式桥涵、隧道、地铁、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公共空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可能产生次生灾害且影响较大的;
6.涉及危险品生产、贮存、销售、使用的。

(二)建设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不具有编制水影响评价报告书情形的,应当编制水影响评价报告表
1.年取(用)新水量大于0.5万立方米小于10万立方米的;
2.征占地面积在0.5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0.5至5万立方米的;
3.中心城次支路的。

(三)建设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不具有编制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水影响评价报告表情形的,应当编制水影响评价登记表,登记表采用备案制度
1.年取(用)新水量小于0.5万立方米的;
2.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0.5万立方米以下的;
3.新水用量不增加的工艺改造类项目;
4.河道治理及其附属设施类项目。
跨河、临河、穿河、穿堤的建设项目,除编制水影响评价文件以外,项目单位应当编制涉河节点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北京地区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consulting service of report prep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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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对水土资源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水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四类:
1.房屋建设类:包括行政办公类、文化设施类、体育类、文化古迹类、商业类、商务类、娱乐康体类、综合性商业金融类、住宅混合公建类、公建混合住宅类、其他多功能类、军事类、外事类、工业用地类、居住用地类(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房除外)、物流类、仓储类。
2.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类:包括城市道路类、城市轨道交通类、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社会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点类、其他城市交通设施类、铁路类、公路类、机场类、管道类、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3.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科研类、医疗卫生类、社会综合服务类、社会福利类、其他服务设施类、供应设施类、环境设施类、安全设施类(含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类)、殡葬设施类、其他公用设施类、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房类。
4.农林及生态环境类:包括绿隔政策区生产经营类、公园绿地类、防护绿地类、广场类、生态景观绿地类、园林生产绿地类、农林类。

水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 项目概况
1.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在相关规划中的地位、建设目的与性质,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地理位置(应附平面位置图)、项目法人单位、工程等级、项目类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投资、建设工期等。
2.项目组成及布置概况应包括项目建设基本内容,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单项工程的名称、建设规模、平面布置、竖向布置、拟选水源、所在区域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雨水管网排水标准、内涝标准、占地类型、土石方平衡及水土保持现状情况等(应附相应图件)。扩建工程还应说明与已建工程的关系。
3.简述项目临时性征占地、进度安排、施工组织、施工降水方案等内容。
4.说明立项支持性文件及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
5.编制依据,不再单独列出正式颁布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文件,只列与本项目有关的规划、设计等相关文件。
6.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特性表。

表1 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特性表

1.2 项目区概况
1.简述项目区所属流域,项目区所在位置是否位于水源地保护区、地表水水功能区;是否位于蓄滞洪区(应简述区域防洪基本情况);是否位于崩塌、滑坡及泥石流易发区、低洼易涝区等情况;在说明的过程中需有针对性的,与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有关的。
2.建设项目从已有供水工程或者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应简要介绍项目周边供水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管网大致布置、总体供水能力等。
3.说明建设项目取用再生水量、再生水来源及取水管道。说明建设项目污水排放的去向、周边污水管网情况以及下游污水处理厂是否有接纳条件等。
4.简述项目所在排水分区情况及本项目位于排水分区的位置,明确本项目是否处于本排水分区的低洼易涝区域。
5.简述建设项目区雨水的规划建设标准、排入下游的公共雨水管网条件,其中已建成区应明确现状雨水排除情况,新建成区应明确雨水排除规划。
6.项目区涉水专项规划情况,项目土地储备和土地公开交易项目涉水事项论证情况,及相关工程实施建设情况。
7.依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论述建设项目应属于北京非限制性发展的产业;是否符合《北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限制国家和北京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及低水平重复的建设项目取水。
附项目区位置图、涉水管网路由图。
1.3评价范围及水平年
评价范围应明确建设项目涉水事项论证范围。应综合确定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规划水平年为项目建成当年或投入使用第一年。
2.供水分析与评价
2.1 水源方案
建设项目取水量应符合区域用水总量控制要求,且不得超过规划水资源论证批复的用水指标。并附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同时需满足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等水资源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取用水优先使用管网水、地表水(含南水北调),鼓励使用再生水,控制使用地下水。中央空调冷却水、供热锅炉水等间接循环用水、绿化用水和道路浇洒等市政杂用用水、建设项目内部景观环境用水、洗车用水等应当使用再生水或者雨水。适宜使用再生水且在再生水管网覆盖区的应使用再生水。
论证自来水、再生水水源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从出厂水水质、水源供水能力及用户需求等方面论述是否具备供水条件。
如需完善水源工程,应明确建设水源工程的实施主体、建设时序。
2.2自来水管线
论证建设项目从公共自来水管网取水的可行性。从供水能力、接入条件等方面分析论证公共自来水管网取水可行性,并附自来水管网供水的支撑性文件。
项目新建外部供水管网的应明确管网工程的实施主体、建设时序。
2.3再生水管线
论证建设项目从公共再生水管网取水的可行性。从供水水量、水质、接入条件等方面分析论证公共再生水管网取水可行性,并附公共再生水管网供水的支撑性文件。
项目新建外部再生水管网的应明确管网工程的实施主体、建设时序。
2.4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评价
分析论证建设项目用水、耗水和退水,评价项目取用水合理性。
建设项目用水定额应执行北京市地标用水定额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无定额标准时,应参考区域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的用水定额、有关部门制定的节水标准和用水定额进行比较,并对照行业先进水平分析评价本项目的用水水平。
分析项目主要用水环节用水量和耗水量的合理性,论证建设项目的水源配置与用水环节的用水合理性。
改建、扩建项目,应调查分析已建工程的取、用、耗、排水情况,评价改扩建前后用水水平。

3.退水分析与评价
3.1污水管线
论证建设项目从公共污水管网排水的可行性。
污(废)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的,退水水质应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要求,论证污水处理设施接纳污(废)水的条件。
项目新建外部污水管网的应明确规划污水管网工程的实施主体、建设时序。
3.2污水排水方案合理性论证
论证建设项目退水方案合理性。建设项目应符合北京市以及区县的污(废)水排除规划。
建设项目污(废)水排入规划污水处理设施的,退水水质应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要求,论述论证建设项目污(废)水排除方案是否符合规划,分析论证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与建设项目的建设时序。
不具备污(废)水排除条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论证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出水去向等情况,退水水质应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要求,并满足所在区域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应自建独立排水管就近排入自然水体;如排入雨水管网应配建调蓄设施,确保汛期降雨时段不影响雨水排放,并安装水质、水量监测设备。
退水存在放射性、重金属、有毒、有机污染和生物污染风险时,应专题论证有关特征污染物对管网、处理设施和受纳水体的影响,分析突发事件引起的退水风险,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3.3污水排除方案影响论证
论证退水对其他用户的影响:污(废)水退入公共污水管网的,分析退水对其它用户的影响,是否对已建项目退水产生影响,及补救对策与措施。对于排入公共污水管网且有污水处理厂、雨污水排除规划相关支撑文件的视为对其他用户无影响,此节可以不做论述。
3.4绘制水平衡图
分析取水、用水、耗水、退水等过程,绘制水平衡图。绘制水平衡图且应符合GB/T12452 要求,重要用水单元应单独绘制用水流程和水平衡图。用水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应绘制不同季节和全年的水平衡图。
4.防洪及内涝分析与评价
4.1防洪分析与评价
4.1.1雨水管线
论证建设项目排入公共雨水管网的可行性。
建设项目应从雨水排除分析等方面分析论证雨水管网排水可行性。已建成区应明确现状雨水排除情况,新建成区应附雨水排除规划。
明确建设项目接入外部市政雨水排除设施与建设项目的建设时序、实施主体。
4.1.2雨水调蓄设施布置方案论证
论证建设项目雨水调蓄设施布置方案的合理性。
明确雨水调蓄设施的布设位置及调蓄容积,蓄水池、下凹式绿地及透水铺装需满足《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的要求,确保同等降水条件下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外排径流总量不增加。
改变排水分区的建设项目应重点分析区域排水情况,公共服务设施应因地制宜采取雨水利用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应进行专项咨询。
4.1.3洪水影响分析与评价
建设项目处于山区、山前区、河道周边等存在潜在洪水影响的区域应分析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其他区域不分析本节内容,分析方法及内容应参照《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 520)执行。
4.2内涝分析与评价
分析计算相应内涝标准条件下,建设项目受内涝影响的范围、水深、历时等,评价建设项目竖向布置及采取的内涝措施是否合理,其中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应进行专项咨询。
5.水土流失防治分析
从水土保持角度论述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表土剥离(应明确是否有表土,若无表土应说明原因;若存在表土剥离,将表土剥离纳入工程措施中)、取土(石、料)场设置、弃渣(土、石)场设置、施工方法(工艺)等合理性分析,界定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主体工程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有明显不足的,应提出修正意见。
5.1水土流失预测
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预测及防治分区,预测可能发生水土流失的位置、时段、数量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明确项目是否存在施工降水,如需施工降水的项目应重点论证建设项目施工降水方案、量、排放及回用方式、排放时段。对于施工降水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分析施工降水对周边建筑物或地下水的影响。
5.2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5.2.1防治目标
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北京市相关标准,结合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明确水土保持编制方案阶段、方案服务期及防治目标。
5.2.2防治措施
依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合理布设临时措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管理措施等(明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
5.3投资估算
概述水影响评价投资。
6.水影响评价结论
简述自来水及再生水的取水水源、取水路由、年取水总量、日均取水量;简述主要用水定额;
简述污水的退水去向、退水路由、年退水总量、日均退水量。
简述项目雨水管线设计重现期及路由,建设前径流系数、建成后综合径流系数、下凹绿地面积、雨水调蓄池容积、透水铺装面积、调蓄后外排径流总量、项目建设后最大内涝积水深度及历时、出入口小区道路内涝水位。
简述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制约因素分析结论、土石方平衡分析、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总量、新增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投资等。
附件(委托书和相关支持性文件)
附图和附表


主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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